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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公布(待续)
作者姓名:张瑛  邓力平
摘    要:(接上期)第十八条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关 键 词:直辖市  经营活动  保证人  自治区  保证金  单位  经营业务  发票管理  个人  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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