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挂靠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及权限的法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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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江.转包、挂靠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及权限的法律探讨[J].中国招标,2013(42):2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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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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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恒高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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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与工程管理相关的行政主体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工程建设主体进行行政管理。对于工程建设主体在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相关行政管理主体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行政处罚。由于工程建设本身的多样性、复杂性引致了工程建设违法行为性质和种类的多样性、复杂性。而我国法律对工程建设的行政管理主体、行政处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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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实施主体 工程转包 管理主体 我国法律 法律探讨 建设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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