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中农民宅基地权利保护的法律完善——以苏北徐杨乡为例 |
| |
引用本文: | 陈明.新型城镇化中农民宅基地权利保护的法律完善——以苏北徐杨乡为例[J].改革与开放,2017(11). |
| |
作者姓名: | 陈明 |
| |
作者单位: | 淮阴工学院人文学院 |
| |
基金项目: |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包容性发展视角下农民土地权利保护与法治江苏建设研究",江苏省重点培育智库苏北发展研究院应用研究项目"苏北新型城镇化推进中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调查研究" |
| |
摘 要: | 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推进城镇化应当加强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坚持共享发展,保证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必须完善法律制度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宅基地确权登记制度、使用制度和流转制度,赋予农民更多的权利,走中国特色富民强国道路。
|
关 键 词: | 新型城镇化 宅基地使用权 共享发展理念 制度完善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