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证人宣誓制度在我国的本土适用
引用本文:谭森华.论证人宣誓制度在我国的本土适用[J].现代商贸工业,2011,23(10):233-234.
作者姓名:谭森华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摘    要:证人宣誓制度,看起来有着浓厚的宗教色彩,许多学者因此对此持批判的态度,认为这是封建复古思潮、封建迷信,尤其是在倡导无神论、唯物论的我国,更是显得不合时宜。但是,法学程序意义上的证人宣誓制度,是褪去了宗教神秘、愚昧色彩的宣誓,是蕴含单纯的内心道义和程序功能价值定位设计的现代证人宣誓制度。因此,建立适合本土的证人宣誓制度,具有其合理性,既有程序价值,也有实体意义。

关 键 词:证人宣誓  现代  本土适用  程序价值  实体价值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