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了,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兼谈拆迁房屋补偿评估法律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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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宪水,孙琳,韩秀丽.房屋拆迁了,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兼谈拆迁房屋补偿评估法律制度的完善[J].中国土地,2006(4):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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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宪水 孙琳 韩秀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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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省济宁市国土资源局 2. 山东仁和不动产评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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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一个案件谈起2004年5月,某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拆除了李某265平方米的房屋,并收回了其房屋占用的41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于广场建设。市政府根据现行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对李某给予了货币补偿。但李某对此不满意,多次找市政府讨说法,要求市政府对其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未果,于是李某一纸诉状将市政府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市政府对其土地使用权依法给予补偿。法院受理该案后,审判人员有四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国务院55号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市政府可以无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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