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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姻损害赔偿
引用本文:陈建文.论婚姻损害赔偿[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4(4):141-143.
作者姓名:陈建文
作者单位:泉州行政学院,福建,泉州,362000
摘    要: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侵权责任,我国的法律法规已有了离婚损害的相关规定,司法实践中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主体、举证责任、范围、承担责任的方式及行使权利的时间有较为统一的认识,但从立法技术看,“无过错方”的提法是不准确的,且必须进一步明确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

关 键 词:离婚损害赔偿  理论依据  立法  实践  完善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04-0141-03
收稿时间:2006-03-05
修稿时间:200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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