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WTO争端解决机制法律适用的司法经济原则(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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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曾沧.论WTO争端解决机制法律适用的司法经济原则(下)[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8(1):2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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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曾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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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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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完成法律分析根据DSU第17.13条规定,上诉机构可以维持、修改或推翻专家组的法律发现和结论,但没有发回重审的权力。在对专家组基于司法经济原则未对申诉方部分请求作出裁决的上诉案件中,如果上诉机构仅推翻专家组错误的裁决,但争议未完全得到解决。如要得到解决,申诉方只有重新提起申诉。为解决争议,如果专家组报告有足够的事实发现,或专家组记录有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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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WTO争端解决机制 经济原则 法律适用 司法 专家组报告 上诉机构 法律分析 申诉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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