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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依法行政应树立法律平等观念
引用本文:王志平.论依法行政应树立法律平等观念[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10):33-34.
作者姓名:王志平
作者单位: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摘    要:我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的人,不仅指公民,而且还包括经济主体和行政主体,因此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平等是宪法基本原则应有的价值内涵。长期以来,行政法被视为不平等的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粗暴执法、随意行政、不尊重相对人权利等时有发生,这是传统行政法制不平等观念所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相对人权利意识的逐步增强,树立行政主体与相对人法律地位平等观念对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依法行政  法律平等观念  中国  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  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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