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行政协议:理性选择、存在问题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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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建昌.区域行政协议:理性选择、存在问题及其完善[J].经济体制改革,2012(1):3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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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建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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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审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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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我国地方政府治理创新路径与绩效研究”(10ZZ008);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生态文明与构建江苏和谐机制问题研究”(08MLB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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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应对区域一体化,地方政府运用了行政区划调整、双层政府、区域政府联盟、特区政府以及行政协议等多种治理工具,并在实践中更多地将行政协议作为首选。但是区域行政协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缺少规范、运行机制不健全和主体契约精神欠缺等问题,因此,构建完善的区域行政协议运行框架宜从以下方面入手:确保公共服务合作供给;规范区域行政协议文本;设计权威性区域联盟组织与形成区域行政协议运行的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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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协议 区域治理 治理工具 运行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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