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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优先性引发的思考
作者姓名:王蕾
作者单位:中共洛阳市委党校,河南,洛阳,471000
摘    要:在现代行政法中行政合同已经成为行政主体经常采用的活动手段,但对行政合同中权利义务的规定却明显倾向于行政主体一方,即行政主体享有相对人所不具有的优先性权利。这种理论是否合理,是否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相呼应,如果存在弊端应如何应对,这些是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

关 键 词:行政合同  优先性  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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