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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据新华社报道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日前表示,针对非典时期可能出现的四类犯罪活动,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四类与非典相关的犯罪活动包括:利用非典疫情进行犯罪活动;破坏非典防治工作的犯罪活动;没有履行职责,造成非典传播的渎职行为;在防治非典的特殊时期,利用群众的恐慌心理进行抢劫、抱夺、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公民财产、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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