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兹的法律权威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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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桂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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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拉兹提出,一个完整的权威观包括“依赖论”、“常规证成论”和“优先论”。拉兹所说的服务性权威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权威要为其治理之下的人们服务。这是它的角色和基本常规职能的要求。服务性权威观念是以公断人(或仲裁人)的模型为基础的。它的功能作用在于它能够为争议各方提供裁判,其智识依据就在于裁判者比其他人知道得更多,其理性基础在于它考虑得更多更全面、判断比他人更好,社会基础在于人们愿意服从权威的指令。权威的地位具有特殊性,从而其指令也具有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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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权威论 拉兹 政治自由主义 价值多元主义 道德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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