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下简称一事一议项目),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政府给予奖励补助的一项财政支农新政策,它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举措。浙江省绍兴市于2010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财政奖补工作试点并逐步推开,各地按照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省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的会计核算,促进了项目规范管理。但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出台较早,制度对"一事一议资金"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仅限于向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的资金,对当前通过社会捐赠、村集体积累投入、财政奖补等多渠道资金筹集的会计处理没有统一规定,导致一些地方一事一议项目核算不够规范,影响了项目管理和绩效水平的提高。本文结合浙江省绍兴市的实际,就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会计核算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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