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门诊部无照经营处罚59.3万元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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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谈湘兰
,甘应龙.对门诊部无照经营处罚59.3万元对吗?[J].工商行政管理,2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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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谈湘兰 甘应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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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省╳╳自治州工商局于2000年5月26日,发出《关于对州医学会专家综合门诊部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的处罚决定》。主要内容为:州医学会于1996年12月1日未经工商机关登记注册,擅自设立专家综合门诊部,累计为患者4.5万人提供了医疗服务,还同时从事中西药经营。截至1999年底,营业总收入191万元,共获非法所得57.3万元,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现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州医学会专家综合门诊部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终止经营活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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