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消优化办 取消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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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玉成
,吴光前.撤消优化办 取消保护区[J].工商行政管理,20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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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玉成 吴光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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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是一些地方创造出来的一个“新生机构”。为了加强本地经济发展,一些地方领导往往把优化经济环境特权化、神圣化,把优化经济环境凌驾于监督管理之上,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发展地方经济对立起来。他们甚至认为,优化经济环境就是不要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制售假冒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普遍现象,我不搞别人也会搞。因而,一些地方纷纷设立多种形式的“保护区”,设置监管执法的“禁区”;制定“土”政策,曲解国家政策、法规,想方设法挤占和限制国家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由于缺乏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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