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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出新规制止就业性别歧视
摘    要:今后,发布“招男不招女”的招聘信息,用人单位或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北京市法制办2013年2月6日公布《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民族、性别等歧视求职者,发布的招聘信息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

关 键 词:就业性别歧视  北京市  规制  人力资源市场  招聘信息  用人单位  法制办  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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