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设——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周振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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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丽霞.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设——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周振海[J].云南金融,2013(4):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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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丽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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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捐出,“要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分别设立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投资者保护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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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工作会议 全国人大代表 机制建设 保护工作 消费权益 支行行长 消费者权益保护 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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