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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石头引发的祸端
作者姓名:李庆钢
作者单位:浙江
摘    要:2008年12月18日,浙江富阳市人民法院对原告王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公司(以下简称“桐庐人财保”)和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毫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毫州平安财保”)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各赔偿原告王某6万元。

关 键 词:赔偿纠纷  引发  石头  交通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  强制保险  财产保险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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