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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身份证承担连带责任
引用本文:李亦夫.出借身份证承担连带责任[J].中国道路运输,2009(3):34-34.
作者姓名:李亦夫
作者单位:湖南
摘    要:明知在公安部门办理的车辆登记对外具有法律效力,仍向他人出借身份证,使其在买卖车辆交易中成功。刘某作为登记车主,在事故发生后与实际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事实上,如果刘某不以本案中的方式“帮助”朋友,其损失完全可以避免。

关 键 词:连带责任  身份证  车辆登记  法律效力  公安部门  受害人  车主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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