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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物业自治面临的困境与出路
引用本文:甘满堂.住宅小区物业自治面临的困境与出路[J].中国房地产,2004(10):31-33.
作者姓名:甘满堂
摘    要: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小区已交付使用并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应当在该居住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小区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机关指导下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即业主委员会。但实际情况是,全国城市小区建设中,业主委员会发展速度已远远落后于物业公司,很多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得到及时组建,有的即使组建起来,但发挥职责不明显,物业自治主体缺位现象非常突出。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及时建立与健全,

关 键 词: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  入住  组建  物业公司  发展速度  土地管理  自治  机关  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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