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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商在作品传播中的地位
引用本文:孙建军,马越.网络服务商在作品传播中的地位[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1,17(3):100-109.
作者姓名:孙建军  马越
作者单位:1. 中国文联办公厅,北京,100029
2. 北京市第四中学,北京,100029
摘    要: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不仅变革了社会生活和促进了经济发展,而且也给传统的法律基本理论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尤其是网络服务商作品传播的著作权责任方面,更是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本文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立法及司法等几个角度出发,分析了网络服务商在互联网环境下作品传输过程中的行为,对网络服务商的出版商地位进行了论证,初步探讨了网络服务商在著作权法中的地位和所应承担的责任,并且在理论上对网络服务商著作权责任的限制进行了尝试性的分析,以保护在互联网发展初期尚不成熟时网络服务商的利益,促进其积极的发展,而且希望籍此找到促进互联网发展和保护著作权的最佳利益平衡点。

关 键 词:网络服务商  作品传播  著作权  地位  行为  责任
文章编号:1004-5465(2001)03-100-10
修稿时间:2001年4月15日

The role of ISPs in the transmission of creative work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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