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与社区矫正的衔接 |
| |
引用本文: | 张金祥.劳动教养与社区矫正的衔接[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76-77. |
| |
作者姓名: | 张金祥 |
| |
作者单位: | 青海民族大学,青海西宁810007 |
| |
摘 要: | 从法律上讲劳动教养制度始于1957年,至今历经了半个多世纪。在过去58年时间里劳教措施对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可随着法学理论的发展和人权观念加强,劳教制度本身存在的实体上违反宪法、违反上位法、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并在程序上违反程序正当原则等这些问题。日益受到法学界关注并引起关于劳教的本质及改革或存废的讨论。本次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提出废除劳教制度,但《决定》同时提出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与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如何与废除的劳动教养相衔接、社区矫正如何填补因废除劳教而带来的社会管理空白是可以去探讨的问题。
|
关 键 词: | 矫正理念 劳动教养 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