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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酒后驾驶”刑法规制的比较研究
作者姓名:成戊平  孙涛
作者单位:湖南同升律师事务所;
摘    要:我国和美国刑法中都没有关于酒后驾驶概念的规定,多是通过其他法律对BAC界定一法律标准,超过此标准的则为酒后驾驶。在适用的罪名上,美国有独立的罪名惩罚酒后驾驶行为,而我国多以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对酒后驾驶行为予以惩处。在法定刑上,我国和美国对酒后驾驶的法定刑较为严厉,最高都可达死刑。

关 键 词:酒后驾驶  BAC  交通肇事  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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