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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包制的“税后包利”法研究
引用本文:汤期庆.商业承包制的“税后包利”法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1989(4):60-63,41.
作者姓名:汤期庆
作者单位:上海市第一商业局
摘    要: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以社会主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适当分离为根据,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已经广泛推行。截止1988年底,上海全民所有制大中型商业企业中,已实行承包经营的有705户,约占总数的95%。实践结果表明,承包制有它的积极作用,但也有不足之处。然而,承包制作为一项改革实践,已经深入到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去,成为调节有关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的既定政策。现今对承包制的研究,应当从有利于政策的稳定性出发,针对它的缺陷,

关 键 词:商业企业  承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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