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发布《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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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雨贤.广西新发布《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J].广西电业,20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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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雨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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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电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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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由该厅组织广西电网公司主编,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参加编写的广西地方标准《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通过专家评审,正式发布,从2012年12月20日起实施.其中,这一新发布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对居住区居民用电负荷配置标准、配变安装容量、居住区一级负荷由双重电源供电、未经供电部门允许禁止在公共电缆通道上挖掘施工等列为强制性条文,将进一步规范广西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管理,为住宅小区居民营造更加稳定可靠、安全放心的用电环境.同时,2009年发布实施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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