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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为何被市局撤销具体存在哪些问题——一起行政复议案的审理分析和体会
引用本文:吴振祥,杨炳森.县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为何被市局撤销具体存在哪些问题——一起行政复议案的审理分析和体会[J].监督与选择,2005(4):20-21.
作者姓名:吴振祥  杨炳森
作者单位:[1]福建省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2004年3月3日,T市A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县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了该县某化肥厂冒用国内某知名化肥公司厂名、厂址生产复混肥的违法行为。现场查封假冒复混肥10吨,根据办案需要,执法人员现场开出《通知书》,要求该厂法定代表人张×(检查时不在现场)于3月4日到县局接受调查。3月4日上午,负责生产的副厂长李××到县局接受调查时称,自己受张×委派来的,但未提供其授权委托书。调查时李××陈述说,该厂实际生产假冒复混肥15吨,其中5吨已售出,每吨出厂售价800元,成本价750元,但没有提供销售数量、价格等书面凭证,只是说现金交易。3月8日,李××才向县局提供了张×出具的委托书,内容是委托李××到县局办理有关化肥生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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