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标准监管酒后驾车 |
| |
作者单位: | 上海质量技术监督网 |
| |
摘 要: | 本刊讯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近日重新发布了经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员驾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规定》强制性地方标准。该标准为进一步遏制酒后驾车事故,确保交通“排堵保畅”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酒后驾车是一个世界性的交通安全问题。每年都有大量的交通死亡事故与酒后驾车有关。通常,酒后驾车的认定是以人体血液中酒精浓度为标准的。上海市于1997年颁布了《机动车驾驶员驾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规定》地方标准,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3mg/ml时驾驶机动车为酒后驾车;大于或等于1.0mg/ml时驾驶机动车为醉酒驾车。修订后的地方标准主要特…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