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分立时对获取验资资料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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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建庆.公司合并分立时对获取验资资料的探讨[J].中国总会计师,2004(7):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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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建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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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慈溪永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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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社会的进步,企业生产发展规模的需要,目前公司之间相互合并、分立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了。所谓合并包括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企业或新设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所谓企业分立包括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存或新设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分立的股权或其他财产。现笔者就《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对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获取的验资资料的规定提出以下看法,供同行探讨:1、根据《指南》对执行新设合并企业验资业务时要求获取的资料中有合并各方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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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 公司合并 公司分立 验资资料 资产评估报告 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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