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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治 德治 人治——试论先秦儒家法律思想
作者姓名:刘港
作者单位: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湖南长沙410205
摘    要:儒家法律思想的发展,可分为先秦儒家法律思想和秦汉以后的正统儒家法律思想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以孔孟为代表,后一阶段以荀况为代表。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观点是“礼治”、“德治”、“人治”。这三者互相渗透、互相作用.不可分割。同时,儒家法律思想也不排除法治。

关 键 词:先秦儒家 法律思想 礼冶 德治 人治
文章编号:1008-939X(2006)06-0170-03
收稿时间:200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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