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独立先得财政独立 |
| |
作者姓名: | 彭兴庭 |
| |
摘 要: |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提出要探索建人民检察院的业务经费由国家财政统一保障、别列入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的制度。检察机终于走出了可喜的一步,笔者以为,下一步应是人民法院了。在现行体制下,地方各级司法机关的经费要是按照“分级负担、分灶吃饭”的政策,由同地方财政拨付。由于地方司法机关的财权握在地方政府的手中,实际上形成了地方各级法机关依附于地方政府的局面。在现实生活中,市长一声令下,公安、检察、法院倾巢出动办案的事情并不少见,这无疑是司法难以独立的根源之一。实际上,这种通过…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