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粮食定购为农业税征实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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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儒秋,鄢辉良.改粮食定购为农业税征实的探讨[J].湖南经济,1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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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儒秋 鄢辉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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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宁县粮食局 局长、党组书记、统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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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简要回顾 建国以来,我国的粮食收购政策,为了满足国计民生的需要,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在不同阶段的经济模式下采用不同的收购形式。1953年—1984年,是高度计划的经济模式,粮食收购采用征购(征收、统购、超购)形式;1985年—1991年,从计划经济转变为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调节为辅的过渡中,粮食收购采用合同定购形式,由于我国粮食产品的自给性大与商品性小这一对长期性矛盾,受到当时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及全国性价格体制改革带来的利益驱动,致使合同定购政策在贯彻实施中曾一度陷入困境。在各级政府的广泛宣传发动下,使“合同定购既是经济合同,又是国家任务,必须保证完成”的观念逐渐被种粮农民所接受。1993年在市场经济理论指导下,全国各地粮食价格和经营放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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