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写电视评论性新闻报道应强化记者的法律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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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安耀忠.采写电视评论性新闻报道应强化记者的法律意识[J].发展,2013(11):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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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安耀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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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陇西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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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采写评论性的电视新闻报道,行使舆论监督权,是记者的神圣职责。但是,批评性的电视新闻报道不但难写,而且往往“吃力不讨好”,极易引发新闻官司。这就要求我们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把握好行文措辞;同时有必要增加一些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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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视新闻报道 新闻记者 评论性 法律意识 采写 自我保护意识 舆论监督权 新闻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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