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职业教育中校企长效合作对象评价与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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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安顺.保险职业教育中校企长效合作对象评价与选择[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2(6):7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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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安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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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保险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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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保险学会2011年度基金资助项目“保险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IICKT2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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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校企合作培养学生是近年来保险职业教育中新兴的一种培养模式,由此产生了校企长效合作对象的评价与选择问题,这也是保证保险职业教育中实践教学取得实效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校企长效合作对象的评价可从校企长效合作条件、校企长效合作内容、校企合作过程管理和校企长效合作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每个方面都有各自的具体指标和评价标准。根据评价结果可以择优选出理想的校企长效合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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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 职业教育 校企长效合作 评价与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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