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号令”的积极意义远远大于它的消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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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阎小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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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多年来以行业自律为主的治散治滥的做法收效甚微。17号文件以国家广电总局令的形式颁布,成为我国广播电视行业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广电行业贯彻“三个代表”的具体实践,它的积极意义远远大于它的消极影响。一个没有规范、不受制约的行业对资源的浪费和破坏是十分惊人的,所以“17号令”坚决执行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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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极影响 积极意义 国家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行业 “三个代表” 规范性文件 行业自律 法律效力 具体实践 广电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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