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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举报有去处
引用本文:信息.消费者投诉举报有去处[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4(5):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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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关 键 词:消费者投诉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商检  企业主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产品质量监督  举报  人民法院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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