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已办理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再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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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玉琴.浅谈已办理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再抵押[J].中国房地产,2014(7):4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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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玉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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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沧州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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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某甲购买某开发公司预售商品房,交付全款,并在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某乙现向某银行贷款,双方订立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某甲的上述房产抵押作为乙债的担保,现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登记。对于该申请能否受理,工作人员意见不一。笔者在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时,翻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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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售商品房 预告登记 工作人员 预购人 抵押权 抵押登记 登记机构 贷款银行 担保 房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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