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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种养业登记 培育新型农民
引用本文:刘志栋.开展种养业登记 培育新型农民[J].工商行政管理,2006(10).
作者姓名:刘志栋
作者单位:青州市工商局
摘    要:今年以来,充分发挥工商专题职能作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各级工商部门开展业务工作的一个重点。各地开展的红盾护农、合同帮农、商标促农、经纪活农等活动累纸盈章。从中我们能体会出各地工商部门希望在服务三农的工作中尽快拿出办法、做出成绩的急迫心情。新农村建设是贯穿整个“十一五”乃至更长时间的重要工作。从工商职能出发,我们可以从许多方面切入新农村建设。但与其面面俱到,不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选好角度,找准切入点,深入阐发。这一期我们选登了潍坊一些县区局的文章,同样是发挥工商职能,促进三农发展,每个县区只选择一个主攻方向。无论开展工作,还是撰写文章,较之那种全面推进、平均用力,这都更容易总结出真正的经验,找出真正的问题,也可以使我们的工作更深入、办法更实际。希望各地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提升,为全系统提供经验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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