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赋予农民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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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10月31日上午,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其中明确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为了给予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草案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此外,草案还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土地经营入股、维护进城务工和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作了规定。本刊约请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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