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不必等年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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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每逢岁末年初,讨薪常成社会热点问题。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益,也是和谐社会应有的基本契约原则。为劳动者追薪,依法处理劳资纠纷,更是包括劳动监管、人民法院等在内的各有关部门法定职责。劳动者若未及时主张权利,非要到年底才向有关部门提出追薪主张,会出现许多不利因素。如,执法机关因年底工作千头万绪,面对蜂拥而至的讨薪,受困于案多人少,在快审、快结、快执等方面,有时难免力不从心。更有一些不良业主,玩路跑跑,给追薪徒增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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