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为抓手做精做优农民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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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06年10月3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推进农民的经济互助与合作,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2007年12月,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结合《会计法》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又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不仅从会计科目设置、财务报表编制等实务操作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做出了细致的规范,而且从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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