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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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乡镇论坛》专家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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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是否可以向电站的投资方索要土地补偿福建省上杭县某村一位姓陈的村民来信说:上世纪70年代,人民公社在我村地域内建了一座650千瓦时的水电站,当时对用地的道路、宿舍、生活区以及水库区内的粮田都没有给予任何补偿。现在该水电站已经报废。最近乡政府和一外乡镇老板拟对原有电站投资进行技术改造,准备改造成1500千瓦时的水电站,这样技改后的水电站的水库区水位将比原来提升近2米。而原来在水库区内的淤积滩涂上耕种的土地将会被淹没。请问,我们是否可以向电站的投资方索要土地补偿。答:首先要明确该水电站占用的土地归谁所有。1995年国家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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