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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债权出售(贴现)的会计处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具体运用
引用本文:黄丽丽.应收债权出售(贴现)的会计处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具体运用[J].财会通讯,2005(4):48-48.
作者姓名:黄丽丽
摘    要:《企业会计制度》第11条第2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这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体现。这里的“实质”是指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但“形式”是不是仅指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呢?

关 键 词:会计核算  交易  经济实质  事项  应收债权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会计处理  法律形式  应当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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