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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现行征管模式下的纳税申报管理
引用本文:王宝铸,齐私.浅析现行征管模式下的纳税申报管理[J].天津财税,2001(2):32-33.
作者姓名:王宝铸  齐私
摘    要:实行税收征管改革后,大多数税务机关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制度,建立了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由计算机代替服手要操作,这样,虽然提高了办税效率,四化建设清了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降低了征收成本,促进了税务机关的廉政建设,改进了税收服务体系,提高了办税服务质量,但却加大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空间和申报的随意性,也加大了纳税申报管理的难度,尽管改革后成立了专职税务稽查机构。充实了稽查力量,加大了稽查力度,稽查户数、查补税款及罚款年年增多,但是违反税法的案件却在逐年上升,尤其是大案要案接踵而来,屡查不止,纳税人俭逃骗税的手法也随着税收法夫政策的变化而不断翻新,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和平区国税局共负责7700余户企业增值税、消费税的税收征管工作,从1997年至2000年上半年,共检查纳税企业19806户次,查补税款及罚款13415万元,其中约70%的企业存在未申报或少申报等问题,因此,如何加强纳税申报管理,提高纳税申报质量便显得十分重要。

关 键 词:中国  税收征管模式  纳税申报管理  会计信息质量  计算机应用  法律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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