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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单位: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摘    要:会考[2016]16号2016年11月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关 键 词:高级会计师  合格标准  科目考试  资格考试  统计分析  管理机构  资格评审  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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