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令2015年第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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