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编制公式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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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金松.现金流量表编制公式解析[J].财会通讯,2007(12):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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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金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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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现金流量表编制的直接法下,大部分教材上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时都给出下列公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一应收票据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一预收账款期初余额)一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一票据贴现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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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现金流量表编制 公式 销售商品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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