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的修改看我国的宪政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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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永玲.从宪法的修改看我国的宪政改革[J].当代经济,2005(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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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永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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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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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政就是民主的政治,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没有宪法,自然谈不上宪政。但是有了宪法不一定就有了宪政。“只有具有正当性的宪法才能真正地与宪政产生具有逻辑上固定性的线性联系。”在我国,不断完善宪法修改体系和宪法监督制度是我国宪政改革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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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监督制度 宪政改革 宪法修改 民主政治 根本大法 治国安邦 政治过程 政治形态 保障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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