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要实行『公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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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培华,陈余辉,周正云.农村税费改革要实行『公示』制度[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2(1):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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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培华 陈余辉 周正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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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大丰市财政局、江苏省大丰市委农村工作部,22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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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苏省大丰市在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中,坚持把农村税费改革公示同深化农村村务公开、完善村民议事制度、加强民主理财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加大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力度,进一步规范了农村税费征收、管理、使用行为,增加了农民负担透明度,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取得了农民群众的拥护,推动了农村改革,促进了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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