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冶连铸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连铸)副总工程师裴国良涉嫌“侵犯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西重所)商业秘密”案作出宣判。这起持续三年的知识产权案件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剑拔弩张的两次公开庭审之后,终于有了初步结果。根据法院判决,被告人裴国良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裴国良及中冶连铸停止侵权行为,共同赔偿西重所经济损失1782万元。判决书下达后,裴国良和中冶连铸表示不服判决结果,要提起上诉。这起迄今为止全国赔额最大的商业秘密侵权案,看来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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