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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省低保提标
引用本文:唐悦.7月1日起我省低保提标[J].江苏企业管理,2011(6):43-43.
作者姓名:唐悦
摘    要:根据江苏省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7月1日起,我省城乡低保将继续提高标准。各地将根据省辖市、县(市、区)去年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5名的比例,确定提标金额。提标后,我省苏北农村低保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210元以上,其它地区继续执行低保标准增长机制,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现城乡低保并轨。

关 键 词:农村低保标准  居民可支配收入  增长机制  江苏省  省辖市  城乡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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